南方網訊(記者/劉灝 王香玉 梁嘉琦)為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幫助企業紓困解難,促進創業創新,日前,廣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印發《關于延長我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延長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
《通知》明確,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征繳的相關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
此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于2019年3月6日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執行我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扣減限額標準的通知》(粵財法〔2019〕10號),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扣減標準進行規定: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招用吸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人員就業的企業,分別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7800元扣減應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關鍵詞: 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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