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推出的海信、TCL和小米Fire電視是亞馬遜和谷歌達成的一項協議的結果,該協議允許Android合作伙伴推出基于Android分支的電視。
雖然谷歌仍然普遍禁止其合作伙伴推出基于其他安卓系統的電視,但據Protocol報道,亞馬遜和谷歌已經達成了協議。亞馬遜的Fire TV平臺基于Android,特別是AOSP(Android開源項目)。
(資料圖)
在提到TCL的第一款Fire電視時,他寫道:“谷歌和亞馬遜在最近幾個月達成了一項協議,這兩款電視的推出是谷歌和亞馬遜近幾個月來達成協議的直接結果。”該協議是從一位與協議中的一方關系密切的人士那里獲悉的。
反競爭行為
根據TechCrunch的一份報告,谷歌的行為在印度受到了密切關注,谷歌上周因反競爭行為被罰款1.619億美元。
以下是亞馬遜作為調查的一部分報告給印度競爭委員會(CCI)的內容:
考慮到反碎片化義務的廣度,亞馬遜在尋找原始設備制造商(OEMs)合作伙伴生產運行其Fire OS的智能電視方面也經歷了巨大的困難。AFA限制適用于Android授權方的范圍如此之廣,以至于原始設備制造商擔心,即使原始設備制造商不制造和供應Android智能電視,生產運行Fire OS的智能電視將使其用于其他業務(如智能手機業務)的GMS許可證面臨風險。亞馬遜已經探索與生產非移動智能媒體設備(如智能電視)的移動OEMs/ODMs/CMs合作,使這些制造商能夠銷售運行Fire操作系統(如智能電視的Fire TV Edition(FTVE))的非移動智能媒體設備(包括智能電視)。在這些與原始設備制造商(OEMs)的討論中,至少有7家原始設備制造商表示,他們與亞馬遜建立這種制造關系的能力要么完全被阻止,要么受到嚴重限制(例如在地理范圍方面),因為他們已對谷歌的合同承諾,并擔心谷歌會對另一家生產Android設備的原始設備制造商的業務對進行報復。”
這就是谷歌所謂的安卓兼容性承諾(AAC),防止合作伙伴生產基于Android分支版本的設備,否則就有可能失去谷歌的官方Android手機、電視、汽車等的訪問權限。谷歌此前曾表示,AAC旨在防止碎片化。
印度競爭委員會的報告強調了具體公司:
“例如,與創維、冠捷科技(關于飛利浦品牌)、聯華電子(關于夏普品牌)、富士康(關于夏普品牌)和松下進行了此類討論。松下也擔心,如果繼續在智能電視上安裝FTVE,谷歌可能會對其汽車和航空業務進行報復。”
谷歌不予置評,但亞馬遜向Protocol表示,印度監管機構的報告“及其調查結果說明了一切”。
責任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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