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明確社會資本通過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模式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并明晰了參與程序,鼓勵社會資本重點參與自然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農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城鎮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并探索發展生態產業。
同時,《意見》對社會資本的參與模式和回報機制有清晰的規定,在配套政策和保障機制上也明確了相關要求,對促進社會資本參與生態建設,加快相關產業發展,進一步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將起到重要作用。
構建生態保護修復市場機制
生態保護修復是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我國一些地區生態系統受損退化問題突出、歷史欠賬較多,生態保護修復任務量大面廣,需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因此,《意見》提出在自然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城鎮生態系統、礦山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五個方面開展保護修復。
其中,對受損、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原、濕地、荒漠、河流、湖泊、沙漠等自然生態系統,開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護治理、野生動植物種群保護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土綠化、人工商品林建設等。全面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增加碳匯增量,鼓勵開發碳匯項目。
此外,探索發展生態產業,鼓勵和支持投入循環農(林)業、生態旅游、休閑康養、自然教育、清潔能源及水資源利用、海洋生態牧場等;發展經濟林產業和草、沙、竹、油茶、生物質能源等特色產業;參與河道保護和治理,在水資源利用等產業中依法優先享有權益;參與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生物遺傳資源可持續利用,推廣應用高效誘捕、生物天敵等實用技術;開展產品認證、生態標識、品牌建設等工作。
《意見》提出,從規劃管控、產權激勵、資源利用、財稅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釋放政策紅利,通過生態保護修復與資源開發利用相銜接、資源有償使用與產權制度安排相結合等政策措施,創新產權激勵、釋放關聯權益,給予財稅支持,發揮政府投入帶動作用,拓寬投融資渠道,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構建“誰修復、誰受益”的生態保護修復市場機制。
《意見》明確,對集中連片開展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允許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旅游、康養、體育、設施農業等產業開發;其中以林草地修復為主的項目,可利用不超過3%的修復面積,從事生態產業開發。社會資本投資修復并依法獲得的土地、海域使用權等相關權益,在完成修復任務后,可依法依規流轉并獲得相應收益。
探索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的模式
生態保護修復,解決資金問題是關鍵。“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投入500億元在祁連山等地區開展25個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重大工程。今年又啟動了“十四五”的第一批項目。同時,近年來不少地方已積極探索形成了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的多種模式。比如,上海嘉北郊野公園土地綜合整治,通過科學合理劃分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形成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增減掛鉤、土地供應等政策工具包和基金等金融工具的模式;山東威海華夏城建設,以礦山生態修復后生態環境改善帶動社會資本投資,進而帶動產業發展和生態就業;湖北省長江三峽地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在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方面,做出了積極探索。
湖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湖北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則多元化籌資,破解項目資金“哪里來”的難題。其中,通過大力引入社會資本,建立健全社會資本引入機制,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三峽地區山水林田湖草試點工程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采取PPP、BOT、EPC等模式,引導和組織社會資本參與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深化與三峽集團等央企合作,打通項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在借力“民間資本”方面,湖北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礦山生態修復參與模式,多方面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宜昌市夷陵區督促轄區內28家民營礦山企業履行生態修復治理責任,共計投入2000余萬元,完成了17家閉坑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復綠面積630畝,減輕政府層面資金投入的壓力,保障了生態修復績效要求和建設進度。宜都市松宜礦區通過當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對棄渣進行清運回收,加工處理成機制砂,實現“變廢為寶”,并被生態環境部列為“社會資本參與國土空間修復案例”。
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有力推動了試點工程的順利實施。經過兩年多時間的建設,湖北省三峽地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推進順利,國家批復的24項績效指標均達到時序階段目標。其中,三峽地區采礦塌陷區治理、水土流失防治面積、生態農業示范區建設等3項工程績效指標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劣五類水體、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等13項監測指標已提前完成三年總目標。
(記者 周舜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