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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債券市場監管趨嚴。近日,多家券商、信托、銀行等金融機構因為債券代持、自融等違規行為而被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啟動自律檢查。
5月31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稱,近期,交易商協會在債務融資工具違規“自融”的調查中發現,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鉅融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和交易環節涉嫌存在違規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7家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5月8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一連發布6則公告,將違規債券代持交易這一違規行為公之于眾。據自律處分信息梳理,相關違規行為中,受到自律處分的主體包括江西銀行、青島銀行、鄭州銀行、大連銀行、粵財信托等,涉及做市商、通道方以及交易人員。
4月4日,交易商協會通報表示,在日常監測工作中發現,工商銀行主承銷的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定價嚴重偏離市場合理水平,干擾了市場秩序。3月31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稱,近期在查處四平市城市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案件并梳理其他案件線索時發現,富國資產管理(上海)協助相關發行人直接或者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券。兩家機構也因此被交易商協會啟動自律調查。
對此,東部一家公募基金人士對記者表示,對于監管中發現的債券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層加大了處罰力度。券商等機構收到監管警示函可能會影響機構當年的評分,從而導致相關機構的市場影響力受到沖擊。此外,機構受到處罰也可能會導致新增客戶的下降及現有客戶的流失。
交易商協會日前表示,做市商作為銀行間市場基石機構,承擔著提高市場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的重要作用,應切實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確保合規穩健展業,“真做市、做真市”。同時,資管產品是銀行間市場債券投資交易的重要參與者,產品管理人應按照相關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要求,切實履行管理人職責,加強從業人員行為監督,規范開展各類業務,有效防范違規交易發生。
央行在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表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繼續貫徹“零容忍”理念,加大對債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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