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的集團、小米集團的主要代工廠商合肥雪祺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祺電氣”)遞表深交所,擬主板上市,受到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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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模式下毛利率低于同行
(相關資料圖)
雪祺電氣主要從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同主要面向C端的家電企業不同的是,雪祺電氣并不直接面對終端消費者,而是專注于為下游的家電品牌商提供400L以上大容積冰箱產品的研發、設計和制造服務。
經營期間,雪祺電氣的營收、凈利潤增速增速均出現一定波動。
從2020年至2022年度(以下簡稱,報告期內),雪祺電氣實現營收分別為16.14億元、20.72億元和19.27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17.15萬元、8180.20萬元和1.00億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044.44萬元、7868.85萬元和9337.44萬元。
2022年,雪祺電氣的營收同比下滑6.98%,此外,各期公司歸母凈利潤增速分別同比上一年-92.92%、1860.99%和22.66%,總體來看公司業績相對不穩定。
自2011年成立以來,雪祺電氣即專注于ODM生產模式。而在ODM模式下,品牌商的議價能力有限,因此在過去三年,雪祺電氣的毛利率表現較低。
根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雪祺電氣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12.62%、10.96%和12.21%,而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則分別為20.03%、16.50%和21.74%。各期毛利率均高于雪祺電氣毛利率6個百分點以上。鑒于ODM模式本質上是代工,毛利率自然相對低些。
對此,雪祺電氣表示,“公司整體毛利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主要系目前A股暫無完全以ODM為生產模式的大冰箱制造企業。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具體業務結構、銷售模式、產品結構以及銷售市場等均有一定差異;同時,公司業務規模和所處發展階段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亦存在差異,導致公司毛利率相對較低。”
02
客戶集中度較高,面臨債償壓力
雪祺電氣的下游客戶主要包括冰箱領域的頭部品牌商如海爾、美的、海信等,正因此,公司存在下游行業集中度較高的問題。
報告期各期,雪祺電氣來自前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為12.85億元、14.92億元和13.27億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9.63%、72.02%和68.85%。
此外,雪祺電氣的應收賬款也在報告期內逐年走高。過去三年,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以及流動速率、流動比率等情況均弱于同行可比公司,公司自身還面臨一定的短期債務償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雪祺電氣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85倍、1.03倍和1.11 倍,速動比率分別為0.72倍、0.90倍和0.96倍,合并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9.13%、68.27%和 62.68%。
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的流動比率均值分別為1.11倍、1.07倍、1.64倍,速動比率均值分別為0.9倍、0.81倍和1.35倍,資產負債率(合并)均值分別為71.14%、69.72%和50.71%,雪祺電氣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較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資產負債率較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高。
另一方面,雪祺電氣自身的現金流情況也并不樂觀。截止報告期各期末,雪祺電氣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972.26萬元、6942.46萬元和2094.19萬元。
03
勞務派遣占比較高,被起訴支付商標許可費超百萬
從內控方面看,在報告期內,雪祺電氣存在社保、公積金未足額繳納的情況。
報告期各期,雪祺電氣的社保繳納比例分別為66.91%、95.44%、99.70%,公積金繳納比例分別為37.66%、92.84%和99.70%。
“從合規性的角度而言,企業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逾期未進行改正,則可能面臨監管的處罰。”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提示道。
對于未繳納的原因,雪祺電氣表示,主要原因為退休返聘人員;部分新入職員工未在當月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部分員工的社會保險及/或住房公積金在其他單位繳納尚未轉入;部分農村戶籍員工、外籍員工等,自愿放棄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及/或住房公積金。
此外,在2020年,雪祺電氣及子公司曾勞務派遣用工人數341人,而于該年度公司員工人數為1094人,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占比為31.17%,超過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的情況。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雪祺電氣還存在1起尚未了結的訴訟。
2022年9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一審傳票((2022)皖01民初1383號)。 ?合肥美科制冷技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雪祺電氣按照雙方于2021年3月19日簽署的的《協議書》的相關約定向其支付商標許可費等費用198萬元。
2022年11月21日,一審法院開庭審理該案。2023年3月27日,該案因法院更換原審理法官已重新開庭審理。
2023年4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民事判決書》((2022)皖01民初1383 號),基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即合同法律關系,判決雪祺電氣向合肥美科支付商標許可費用95萬元,律師費用5萬元,人工拆箱、運輸等其他費用3萬元、違約金20萬元,合計123萬元。
2023年5月16日,雪祺電氣已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招股說明書出具日,該案二審尚未開庭審理。
此外,企查查顯示,2019年2月13日,雪祺電氣被合肥海關予以行政處罰24萬元,違法原因是擅自轉讓海關監管貸。同一年9月10日,雪祺電氣還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金額為49.93萬元。
對于造成該起訴訟的發生原因以及公司內控制度是否完善等問題,《港灣商業觀察》聯系了雪祺電氣相關人士,未能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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