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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交所官網8月25日消息,為了規范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業務,明確存托憑證辦理相關業務的規則適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修訂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業務指引(2023年8月修訂)》(下稱《業務指引》),予以發布,并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
2020年7月17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業務指引〉的通知》同時廢止。
據悉,《業務指引》對詢價轉讓與向股東配售等具體要求做了進一步明確。此外,《業務指引》明確,科創公司股東通過詢價轉讓或者配售方式減持股份的數量,不計入《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規定的特定股份的減持受控數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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