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資料圖片)
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司擬將《關于調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議案》
《關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方案論證分
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關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
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關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
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關于公司
與發行對象簽署<附生效條件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暨關聯交
易的議案》
《關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攤薄即期回
報的、填補回報措施和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提交公司第
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
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
相關法規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規定,在認真審閱了有關資
料和聽取有關人員匯報的基礎上認為:上述議案的提請程序符合相關
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同意公司將前述議案提請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
議審議。
(此頁無正文,系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
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王廣基 高燕萍 沈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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