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關于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勁旅
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勁旅環境”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
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3 號——保薦業務》等有關
規定的要求,對勁旅環境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進行了審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104 號),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7,848,337 股。本次募集
資金采用公開發行方式實際共計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7,848,337 股,每股
面值人民幣 1.00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34.51 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820,262,700.00 元。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由其出具了容誠驗字
[2022]230Z0187 號驗資報告。
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管理,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資金專項賬戶內,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如下:
序 項目投資 募集資金投入 募集資金累計已投
項目
號 總額(萬元) 額(萬元) 入金額(萬元)
環衛車輛和垃圾壓縮設備生
產線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智慧環衛信息化系統升級改
造項目
合計 103,163.99 82,026.27 8,669.71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序推進募投項目的進展。因募投項
目存在一定的建設期,根據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現階段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存在部
分閑置的情況。在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公司擬合理使
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在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公司擬合理使用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額度總額不超過 60,000.00 萬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
授權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
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
管要求》的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投資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
風險低、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或可轉讓、可提前支取的產品,上述產品不得用于質
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注銷產品專
用結算賬戶的,公司將及時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并公告。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
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及時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
四、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等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并與受托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
托理財的金額、期間、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合理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計與監督。
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募集資金安全和公司日常
運營的前提下實施的,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投資進展,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
正常開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
水平。
六、本次現金管理履行的審議程序和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
設和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總額不超過 60,000.00 萬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
金進行現金管理,前述現金管理額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
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
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
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該事項也不
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
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的情況
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
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投資回報,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募集資金管理制
度》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獨立董事同意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勁旅環境本次使用總額不超過60,000.00萬元(含
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
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
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
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的情形,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投資進展。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
實施進度并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通過進
行適度理財,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
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求更多的投資回報。
綜上,保薦機構對勁旅環境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朱瑋瓊 徐龍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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