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相關資料圖)
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公司會議相關議案,基于獨立判斷,就第六屆董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投資建設高效異質結電池和組件智能制造項目暨擬簽訂<安吉縣
入園企業投資合同>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對外投資暨擬簽訂《安吉縣入園企業投資合同》,我們認為符合公
司戰略規劃和多元化發展需求,有助于順利推進投資建設項目。公司已履行了必
要的審議程序,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本次董事會召集、召開及審議的程序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的情形。我們同
意公司關于投資建設高效異質結電池和組件智能制造項目暨擬簽訂《安吉縣入園
企業投資合同》的議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珠海市樂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何素英:
張踩峰:
吳遵杰: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